近日,富阳区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接到询问协会、商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成立条件及流程的来电,为此区民政局工作人员特制作贴心指南,提升政策知晓率及办事时效性。
成立条件
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但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宜作为发起人,也不能成为会员。发起人(五名以上发起人或者三个以上发起单位)应当对社会团体登记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对社会团体登记之前的活动负责。具体条件包括: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行业性协会须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七)同时申请登记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政部《关于慈善组织登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要求办理。
成立流程
社会团体登记主要有以下四个流程:
1.名称预登记:主要是拟定单位名称。所需材料为社会团体名称预登记申请表、发起人(单位)的简介和身份证明以及可行性报告。
2.成立许可(筹备):确定组织架构及负责人人选、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