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源自中国青藏高原,主要分布在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和四川省西部,以及云南迪庆、甘肃甘南等地。全球范围内,印度、不丹、美国、加拿大、欧洲、澳洲等地亦有藏族人的身影。拉萨被视为藏族人心目中的圣地。
藏族历史与中国紧密相连,是中国乃至南亚最为古老的民族之一。10世纪至16世纪,是藏族文化繁荣时期。1951年,西藏实现和平解放。
藏族拥有独特的语言文字,藏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藏语支,分为卫藏、康、安多三种方言。
藏族普遍信仰藏传佛教,佛教于公元7世纪由天竺传入吐蕃,至今已有1400多年历史。藏族人民在文学、音乐、舞蹈、绘画、雕塑、建筑艺术等领域,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藏族雕刻技艺精湛,藏戏独树一帜,藏医药学亦是人类重要遗产。
公元6世纪,山南号称“悉补野”部的首领与邻部结成联盟,尊为盟主。当时,西藏境内另有“羊同”、“澎波”、“苏毗”、“工布”等10余族部,均已进入奴隶制社会。雅隆部落首领成为部落联盟领袖,号称“赞普”(王),建成自称为“博”的奴隶制王朝。
唐王朝(618—907年)雄霸一方,终结了中原300余年的纷争。同期,藏族英雄松赞干布统一青藏高原,建立吐蕃王朝,定都逻娑(今拉萨)。松赞干布在位期间,积极与唐交好,引进唐朝先进技术与文化。公元641年,他迎娶唐太宗之女文成公主。松赞干布还引入唐朝的酿酒、碾磨、纸墨等技术,派遣贵族子弟赴长安学习诗书,聘请汉族文人入蕃代写文件,与唐朝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保持良好关系。唐高宗封其为“附马都尉”、“西海郡王”,后晋封为“宾王”。松赞干布奠定了吐蕃与唐朝200余年的友好关系。
公元710年,唐金城公主携绣花锦缎、工技书箱及器物入蕃,嫁予吐蕃王赤德祖赞。金城公主入蕃后,资助于田(今新疆)等地佛教僧人建寺译经,并向唐朝求取《毛诗》、《礼记》、《左传》、《文选》等典籍。
公元821年,吐蕃王赤热巴巾三度派使臣赴长安请求会盟。唐穆宗命宰相等官员与吐蕃会盟官员在长安西郊举行盛大会盟仪式。次年,唐朝派刘元鼎等人赴吐蕃寻盟,与吐蕃僧相钵阐布和尚绮心儿等人在拉萨东郊结盟。此次会盟在唐长庆元年(822年)和二年(823年),史称“长庆会盟”。会盟双方重申“和同为一家”的“甥舅亲谊”,商议今后“社稷如一”。记载此次会盟内容的石刻“唐蕃会盟碑”共有三块(亦称“长庆会盟碑”、“甥舅会盟碑”,即第八次会盟后所立),其中一块立于拉萨大昭寺前。此后三、四百年间,藏族与北宋、南宋、西夏、辽、金等政权均保持密切联系。
公元842年,吐蕃王朝因内乱及地方势力混战而瓦解,长达400余年的战乱开始。同时,公元10世纪至12世纪,藏传佛教逐渐深入藏族社会各个领域,佛教上层人物与当地首领紧密结合,形成政教合一的封建体制。
自9世纪末起,藏族内部矛盾加深,藏区陷入长期分裂割据状态,形成阿里王系、(后藏)亚泽王系、(山南)雅隆觉阿王系和(前藏)拉萨王系等。它们各自为政,无统属关系,常为各自利益相互攻伐,大小战争不断。
此外,佛教在此时被广泛接受,深入藏族社会生活,形成政教合一的封建体制。在宋金时期,藏族各地方政权加强与中央政权的联系,部分地方首领获中央政权册封。
1244年秋,蒙古宗王阔端与西藏萨迦派活佛萨迦班智达在此缔结“凉州会盟”。1271年,元朝建立,乌思藏(现西藏中西部及周边地区)、朵甘等地成为大元帝国一员,西藏正式纳入中国中央政府管辖。元初,设立总制院(后改为宣政院),专管全国佛教及西藏军政。
在西藏进行民户清查、驿站建设、赋税征收、军队驻扎和官员任命,推行元朝刑法、历法。任用藏族僧俗担任高官。乌思藏、朵甘等地的行政机构设置及官员任免、升降、奖惩,均由中央决定。
将西藏行政区域划分为三个宣慰使司,直属宣政院管理,即藏文史书中的“三区喀”。今西藏自治区地域,当时分属乌斯藏、朵甘两个宣慰使司管辖——拉萨、山南、日喀则、阿里等地归乌斯藏宣慰司;昌都一带及那曲地区东部归朵甘宣慰司。
1368年,明朝取代元朝,通过收缴元朝旧敕旧印,换发明朝新敕新印的方式,继承了对西藏地方的国家主权。
明朝未沿用元朝职官制度,建立了僧官封授制度。各地政教领袖人物,明朝均赐封名号、印章和封浩,命其管理地方,职位承袭需经皇帝批准,皆可直达天子。
自清朝统一全国之后,与西藏的政治联系日益紧密,设立理藩院处理西藏及蒙古事务。1653年,正式册封藏传佛教格鲁派的达赖喇嘛,1713年,册封班禅额尔德尼。通过扶持黄教,强化了中央对西藏的直接管辖。1725年,在西宁设立办事大臣,两年后在拉萨设立驻藏办事大臣。1751年,在西藏设立噶厦政府,由四名噶伦协助达赖喇嘛管理西藏地方行政事务,政教合一的制度由此确立。
1792年,清朝成功击退入侵西藏的廓尔喀军。次年,颁布《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明确驻藏大臣监督西藏政务的职权。西北和西南的藏族地区与西藏关系密切,尽管各民族杂居,但西宁办事大臣和四川总督仍直接管辖,沿用元、明土司制度,后在西南藏族地区推行改土归流。
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在北京设立管理蒙古、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事务的专门行政机构。
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标志着西藏全面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藏语属于汉藏语系藏缅语族下的藏语支,包括藏语、门巴语、珞巴语、普米语和嘉戎语等。
“藏文”一词写作“bod-yig”,意为“藏族的文字”。作为藏族书面交际工具,藏文历史悠久,仅次于汉文。
藏族文学丰富多样,包括作家文学和民间文学,数量居中国少数民族前列。《格萨尔王传》是民间说唱体英雄史诗,是已知世界上最长的说唱史诗;藏族文学经典《仓央嘉措情歌》亦享誉全球。
藏族服饰男女皆备,地域差异明显。男装雄健豪放,女装典雅潇洒,尤其以珠宝金玉为佩饰,形成高原妇女独特风格。
藏族服饰基本特征为长袖、宽腰、长裙、长靴,这与其所处生态环境和生产、生活方式密切相关。肥大的服装可作棉被抵御风寒,袍袖宽敞,臂膀伸缩自如,白天气温升高可脱出一臂,方便散热,调节体温。因此,脱去一袖的装束成为了藏族服饰的特色。
藏族服饰色彩搭配和构图独具匠心。文艺表演和节庆活动中,各式色彩鲜艳的藏族服饰引人注目;日常服装则以蓝色、白色为主,配以艳丽的腰带或花边。牧区的藏服花边常用蓝、绿、紫、青、黄、米等色块,构成五彩斑斓的彩条。女皮袍常用十字形花领,给人以“慈善”、“爱抚”的联想。此外,藏族服饰还大胆运用红与绿、白与黑、赤与蓝、黄与紫等对比强烈的颜色,配色大胆且巧妙。
藏族同胞视“哈达”为至宝,其为洁白的织物,宽约二三十厘米、长约一至两米,常用轻纱或绸丝编织。逢喜庆之日、招待贵宾、拜谒长辈或道别远行,皆须献哈达以示敬意。
妇女冬季着长袖长袍,夏季着无袖长袍,内搭各色图案衬衣,腰系彩纹围裙。
藏帽多样,质地不一,有金花帽、氆氇帽等数十种。藏靴为藏族服饰的显著特点,常见的有“松巴拉木”花靴,靴底为棉线皮革。
藏族男女注重饰物,饰品材质繁多,包括银、金、珍珠、玛瑙、玉、翡翠、珊瑚、琥珀等,广泛应用于头饰、发饰、耳环、项链、腰饰和戒指。
腰间佩褂最为独特,饰品多与古代生活生产相关,并镶嵌金银珠宝。头饰材质有铜、银、金质雕镂器物和玉、珊瑚、珍珠等珍宝,造型美观,多为自然形态,堪称藏族服饰的点睛之笔。
松赞干布创立吐蕃王朝后,分封有功之臣以领地和封号,人们便将领地名冠于姓名之前,彰显家族地位。如:涅·赤桑羊顿、吞弥·桑布扎等。七世纪后,佛教在西藏盛行,人们的名字常请活佛赐予。
僧人或活佛若升至高层僧职,其名则需加僧职或封号。如:堪布·伦珠涛凯,堪布为僧职,其本名为“伦珠涛凯”;再如: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其名“却吉坚赞”,“班禅额尔德尼”为封号。活佛的名字前,常附带寺院或家庙名,如东嘎寺的活佛洛桑赤烈,全称为“东嘎·洛桑赤烈”;再如热振寺的活佛多吉才仁,全称为“热振·多吉才仁”。
平民姓名仅有名,名四字,如“多吉次旦”、“单增曲扎”等。为便于称呼,常取两字简称,如“多吉次旦”简称“多吉”、“单增曲扎”简称“单曲”。一、三两字或前两字、后两字作简称者常见,而二、四两字作简称者罕见。
平民取名皆含寓意,寄托思想情感及愿望。一类以自然物为名,如:达娃(月亮)、泥玛(太阳);另一类则以出生日期为名。
藏历为藏族先民所创,不同于汉族历法,已有千年历史。藏历由藏族文化固有的物候历、印度引进的时轮历以及汉人引进的时宪历三部分组成,是藏族民间文化的瑰宝。有史可考的藏族历书最早出现于13世纪(元朝),至19世纪,藏族历书已臻完善。
藏历融合阴阳,把一年划分为四季,依次为冬、春、夏、秋,亦即共354天。12个月中,寅月被视为岁首(与今之《夏历》相似),月相周期为一个月,大月30日,小月29日。另设闰月,调节月份和文殊金轮季节关系。
受汉历影响,自9世纪起,藏历亦采用干支纪年法,唯以五行代十干,以十二生肖代十二地支,如农历甲子年,藏历则称木鼠年。干支60年一循环,藏历称为“饶琼”,与内地“六十花甲子”相似,体现了汉藏历法的深厚渊源。此外,藏历还设有24节气,对西藏地区的中长期天气预报以及五大行星运动和日月食进行预测。
藏医,即藏民族医药学,其科学性堪称卓越。藏医学历史悠久,已有2000多年历史,早在吐蕃时期已成体系。在藏王赤松德赞在位时,藏医药学取得了空前的发展,藏医学鼻祖宇妥·元丹贡布在总结古代藏医经验的基础上,吸收四方医学精华,编撰了《四部医典》。
藏医对人体构造有深入理解,在传统医学体系中独树一帜。藏医认为,人体由七种基础物质和三种秽物组成,分别为食物精微、血液、肌肉、脂肪、骨骼、骨髓和精液,以及粪便、尿液和汗液。
藏戏包括西藏藏戏(阿吉拉姆)、安多藏戏(南木特)、德格藏戏、昌都藏戏等4个剧种,各剧种的唱腔、音乐、表演、服饰等各具特色。西藏藏戏历史悠久,起源可追溯至8世纪赤松德赞时期,在桑寺落成典礼上,艺人们将藏族民间舞与佛经故事结合,形成了一种哑剧式的跳神仪式。
唐东杰布巧妙融合佛教典籍中的传记与民间传说、神话故事等元素,打造出一种融合人物性格与舞蹈、唱腔的表演艺术,使单调的跳神舞逐步演变为戏剧,表现手法日益精进,脱离宗教仪式框架,成为藏剧艺术的雏形。因此,藏族人民尊他为藏戏的始祖。
诸多藏戏舞台,观者必先向唐东杰布的形象献上哈达,感激其奉献之恩。在唐东杰布的故乡,甚至流传着每当大家观赏藏戏时,总要带上青油和羊毛,赠予戏班,以擦拭铁索,保护唐东杰布所建的铁索桥,使其不锈,永存世间。
藏族民间歌舞形式多样,特色鲜明。歌舞曲的唱词内容丰富,涵盖赞美日月星辰、山河大地,赞美妇女的容貌服饰,思念亲人,祝福相会,祝颂吉祥如意以及宗教信仰等主题。
果谐:一种古老的歌舞形式,意为圆圈歌舞,广泛流传,萨迦地区称“索”,工布地区称“波”或“波强”,藏北牧区、康地区、安多地区称“卓”或“果卓”(俗称锅庄)。
堆谐:源自西藏西部地区的歌舞。堆意为高地,特指雅鲁藏布江流域由日喀则以西至阿里整个地区。堆谐在拉萨地区极为盛行。
弦子:藏语称“页”、“伊”或“康谐”,流行于康、卫藏地区。因歌舞时男子用牛角胡或二胡在队前领舞伴奏,故名弦子。弦子源于四川巴塘,巴塘弦子以曲调优美,曲目丰富,舞姿舒展而闻名。
囊玛:主要流行于拉萨地区。囊玛的音乐由中速的引子、慢板的歌曲及快板的舞曲三部分组成。歌曲部分的音乐典雅优美,演唱时伴以简单舞蹈动作;舞曲部分热情活泼,舞蹈轻快舒展,表演者只舞不唱。
谐钦:流传于西藏拉萨、山南、日喀则、阿里等地区的古老仪式歌舞形式,多在隆重节日或仪式时演唱。谐钦一般由多首带有标题的歌舞曲组成,首尾乐曲分别称为“谐果”(引子)及“扎西”(吉祥),每首歌舞曲由慢板及快板,或由慢板、中板、快板组成,音乐古朴热情。
热巴谐:泛指康巴地区艺人以鼓铃舞、杂耍、歌舞剧等手法呈现的歌舞节目,其中包括多样的热巴弦子和驴舞、箭舞、热巴弦子等。热巴弦子音乐与民谣气息相投,鼓铃舞音乐在独唱、男声合唱中都展现出热情优美且诱人的魅力。
藏区的民族乐器颇丰,弹拨乐器如札木聂、扬琴;弓弦乐器有牛角胡、贴琴、根卡、胡琴、热玛琴等;吹管乐器如竖笛、骨笛、大号、号、唢呐、铜笛、海螺、口弦、竹笛、泥笛等;打击乐器有大鼓、热巴鼓、达玛鼓、巴郎鼓、锣、镲、串铃等。札木聂、牛角胡、大号、竖笛尤具特色。
牛角胡,藏语称“比汪”或“比庸”,与二胡形制相似,但琴筒用牛角制成,主要为弦子及折嘎伴奏。由于琴弓较短,演奏时凡旋律中的长音,均奏成八分音符的同音反复,并在弱拍上加用大二度或小三度的倚音或复倚音,形成弦子音乐的主要特色。竖笛、骨笛流传于牧区。
竖笛用木制,骨笛用鹰腿骨或羊腿骨制成,音区高,音量小,声音尖细,常用以吹奏牧歌曲调。大号,藏语称“同钦”,铜制,管身无孔,长约3米,下端有大叭口,能吹出基音及五度泛音,音量宏大,多用于寺院仪式活动及藏戏音乐中。
藏传佛教寺院建筑艺术,在西藏古代建筑艺术中,最富有民族和时代特色,多依山而建、规模宏大,气势浑厚,工艺精致,金碧辉煌,蔚为壮观。从佛教寺院形成之初,到藏传佛教寺院建筑艺术主体风格的形成,其间大体经历了寺庙、寺院、宫殿与寺院建筑融合的三个发展阶段。
藏族最具代表性的民居是碉房。碉房多为石木结构,房子外墙厚实,风格古朴粗犷;外墙向上收缩,依山而建者,内坡仍为垂直。碉房一般分两层,以柱计算房间数。底层为牧畜圈和贮藏室,层高较低;二层为居住层,大间作堂屋、卧室、厨房、小间为储藏室或楼梯间。若有第三层,则多作经堂和晒台之用。因外观很像碉堡,故称为碉房。
藏族非常讲究礼仪,日常生活中见到长者、平辈都有不同的鞠躬致礼方式。见到长者或尊敬的人,要脱帽,弯腰45度,帽子拿在手上,接近于地面。见到平辈,头稍稍低下即可,帽子可以拿在胸前,这时的鞠躬只表示一种礼貌。在有些地区,合掌与鞠躬同时并用。合掌要过头,表示尊敬。
献哈达是藏族对尊贵客人表达最热情欢迎和崇高敬意的礼仪。哈达,即纱巾或绸巾,藏语称之为“纱”。颜色多为纯洁的白色,也有浅蓝色或淡黄色,通常长约1.5米至2米,宽度约20厘米。最珍贵的蓝、黄、白、绿、红五彩哈达则用以举行最高最庄重的仪式如佛教盛典等。
藏族人参拜佛像、佛塔、活佛以及尊长者,均需行磕头礼。磕长头,通常在寺庙宗教活动中进行。双手合十高举过头,自头顶、额部至胸部拱揖三次,然后俯身跪地,双手划地为号,反复进行。磕短头,同样在寺庙中进行。合掌连拱三次,然后弯腰至佛像脚下,轻触地面,表示诚心忏悔。拜见尊长者,则行短磕头礼,表示尊敬祝福。
藏语中“旁”意为“污秽”,“色”则为“净化”,旁色即为消除晦气的活动。新生儿出生后第三或第四天,亲友们会携带青稞酒、酥油茶和衣物、帽子等礼物上门祝贺。客人抵达后,首先向母亲和婴儿献哈达,接着向母亲敬酒、倒茶,最后欣赏婴儿,赞扬其福运和五官,并在婴儿额头上放置一点糌粑,祝愿其吉祥向上。
藏族各地的婚俗各异,但基本流程相似。当一对青年男女情投意合后,他们需先请喇嘛活佛查看未来婚姻是否吉祥,家庭能否幸福。若为“吉”,则男方或女方请亲戚或媒人持哈达及礼品到对方家求婚,若对方同意,则收下哈达和礼品,并立即回赠一条哈达,随后商定订婚仪式日期。在订婚仪式上,男方或女方向对方家赠送礼品和钱财、签订婚约、设宴庆祝,最后请活佛打卦求签,确定结婚吉日。结婚当日,可选择将新娘迎接到男方家,或新郎入赘到女方家。亲人牵马到对方家迎接新人,被迎接的一方携带嫁妆前往对方家完婚。新人抵达后,安排在特设的垫子上落座,开始向其敬献哈达和美酒。夜晚,新人步入洞房,此时亲人们再次向他们敬酒,唱祝福歌,祝愿他们白头偕老,吉祥如意。婚后半年内,夫妻双方需回另一方家中居住数日。至此,整个婚礼圆满结束。
藏族拥有独特的食品结构和饮食习惯,酥油、茶叶、糌粑、牛羊肉被誉为西藏饮食的“四宝”,此外,还有青稞酒和各类奶制品。
藏餐是中国餐饮系列中的一个流派,历史悠久,品种丰富。藏餐分为主食、菜肴、汤三大类。藏餐口味清淡、平和,许多菜品除盐巴和葱蒜外,一般不加辛辣调料。
糌粑是藏族的一种重要食品,制作简便,将青稞炒熟后磨成粉即可制成糌粑。食用方式多样,最常见的是用手在小碗中将茶汁、酥油与糌粑、奶渣拌匀并捏成小团食用。
风干肉是西藏极具特色的一种食品。初冬时分,将牛羊肉割成小条,悬挂于阴凉通风处,任其冷冻并逐渐自然风干,至来年二三月份食用时,肉质松脆,口感独特。
藏式宴席的烹饪与摆设方式繁多。最古老的方式是依据客人的社会地位来决定用餐形式,包括素宴、荤宴之分。
西藏的青稞酒是由青稞直接酿造,酒精度数较低,深受藏族民众喜爱,是喜庆节日的必备饮品。
藏族的饮酒礼仪与习俗丰富多彩。每逢新酒酿成,必先敬神,然后遵循“长幼有序”的古训,先向家中长辈敬酒,之后方可畅饮。在节日、婚庆或多人聚会场合,饮酒通常先向德高望重的长者敬献,然后顺时针方向逐位敬酒。敬酒者需双手捧杯举过头顶,敬献给受酒者,尤其对长者更应如此。受酒者接过酒杯后,用左手托住,右手无名指轻蘸杯中酒,向空中弹三次,表示敬天、敬地、敬神,并祈愿佛法僧三宝。有时还会轻声念出吉祥的祝词,然后再饮。
聚会饮酒时,歌舞是必不可少的元素。藏族酒歌曲调悠扬,优美动人,内容多为祝福、赞美之辞。一般酒宴上,男女主人会唱着酒歌敬酒,盛大宴会上,有专门的敬酒女郎,身着华服,唱着动听的酒歌,轮番劝饮,直至客人醉倒。
酥油茶是西藏藏族人的必需饮品,制作酥油茶需要酥油、盐和茶。酥油是从牛羊奶中提炼的奶油,夏季牦牛奶中提炼的金黄色酥油最为优质,羊奶中提炼的则为纯白色。
西藏人去世后有六种葬法,其中最隆重的是塔葬,仅限于达赖喇嘛或班禅圆寂后,将遗体安放在布达拉宫内的一座塔中。藏族地区仍保留有树葬习俗,将逝去的亲人包裹成胎儿在母体内的形态悬挂于树干上。
在拉萨,名字后需加“啦”字;在日喀则地区,男性名字前加“阿吉”或“阿觉”。
拜访藏族家庭,主人会先敬青稞酒,客人需先以无名指蘸酒弹向天空三次,表示敬天地祖先,然后轻呷一口,主人会及时添满,共饮三次,第四次需饮尽。若未饮尽,主人可能会不悦,认为客人无礼或轻视。入座时,需盘腿端坐;接礼品时,需双手;送礼品时,需躬腰高举过头;敬茶、酒时,需双手奉上,手指勿伸入碗口。
藏族人忌食驴肉、马肉和狗肉,部分地区亦忌食五爪类和飞禽类肉。出于宗教信仰,一般反对捕杀野生动物。行路遇寺院、玛尼堆、佛塔等宗教设施,需从左往右绕行;不得跨越法器、火盆;经筒、经轮不得逆转。
藏族节日众多,几乎每月皆有。藏历元月最为盛大,几乎每日皆有节日。藏族节日是藏族文化的重要体现。藏传佛教在西藏已有1300多年历史,对西藏节日产生深远影响,部分已演变为纯粹的宗教节日。
雪顿节是西藏藏族人民的重要节日之一,每年七月一日举行,为期四、五天。雪顿意为“酸奶宴”,故雪顿节亦被视为喝酸奶的节日。依据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规定,每年藏历六月十五至七月三十日为禁期,喇嘛不许外出。解禁后,喇嘛下山受农牧民献酸奶,形成雪顿节。
大佛瞻仰节于藏历五月间在扎什伦布寺举行,该寺为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第四大寺,乃历世班禅驻锡地。
祈祷节,藏族最盛大的年度节日,既是重大的宗教仪式,亦是民间的盛典,藏语称其为“莫郎切波”。在藏区有两种类型的祈祷节,即格鲁派的祈祷节与藏族原生宗教本波教的祈祷节。这两个节日均在每年举行两次,分别在农历六月十五及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其中,正月的祈祷节更为盛大。州内仍有本波教的寺庙和信徒,他们保留了浓厚的原始宗教习俗。参与者在正月十三或十四会前往尕米寺后的圣山——小西天转山。正月十五清晨,寺内僧侣喇嘛身披新袈裟,由寺内乐队奏响大、小铜号,随后全寺和尚齐聚经堂诵经,由活佛分配任务。接近正午时分,和尚们向朝拜者和观众展示“跳神”节目(又称访仙舞),内容包括歌颂藏汉团结的历史故事以及根据本波教经典故事编排的舞蹈等。